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年度院级开放(网络)课程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海管系发布时间:2016-04-01浏览次数:174

各教学部门

为加强开放(网络)课程的建设,进一步鼓励教师有效运用网络教学平台辅助教学,强化师生间教学互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教务处自本年度开始将采用全新的课程中心平台,加大网络课程建设力度,根据《上海海关学院开放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16年度院级开放(网络)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本年度开放(网络)课程全新的平台将投入使用,希望任课教师积极申报,教务处将有专人组织相关培训,对课程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学院各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正在开设的课程均可申报开放课程。申报人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人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教师,并在立项期间承担该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对开展网络教学有一定认识;

(二)申报人应在我院连续承担申报课程两轮及以上的理论和实践教学。

二、申报要求

尚有未结项的院级(含)以上重点建设课程、精品课程、教改项目、特色专业建设等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及课程本身不得申报本年度院级开放(网络)课程项目。

三、建设要求

各申报课程立项后,必须在学院新的的网络教学平台(class.shcc.edu.cn)上开设网络课程。申报者需要承诺完成平台“教师使用帮助”和“学生使用帮助”的课程学习,并参加教务处组织的开放课程建设培训课程。

各申报课程立项后,应按照《上海海关学院开放(网络)课程建设标准》(附件1),在学院即将开放的网络课程中心平台上实施建设。每门课程建设经费5000元。

四、申报办法

(一)申报课程负责人应如实填写《上海海关学院开放(网络)课程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申报表一式叁份,纸张规格为A4、双面打印。

    (二)2016年度院级开放(网络)课程申报的截止日期为4月15日(周五),申报材料经教研室主任签署意见、系(部)盖章后,于截止日之前送至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档),逾期不再受理。